申请审核继续教育学分时,须填写《继续教育学分审核提报材料明细表》,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
一、培训类
1.培训证明(附件3)
2.培训通知;
3.培训领导签批件;
4.报销凭证(含申请人姓名的《差旅报销单》);
5.培训结业证书等;
除培训证明外,以上材料核对原件(或原件照片),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。
二、论文著作类
1.期刊、著作;
2.期刊及论文查询结果截图;
核对期刊著作原件,留存复印件一份(只需复印期刊著作封面,目录和带有作者姓名的文章部分)
三、成果类
1.课题类:立项证书或开题证明、成果(课题)鉴定报告或结题证明;
2、成果奖:获奖证书;
3.专利:证书;
以上材料核对原件,留存复印件一份。
四、学历学位证书类
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从学信网[http://www.chsi.com.cn/]下载)等。
核对学历学位证书原件,留存复印件一份。